美国国税局 (IRS) 已发布 2026-10 号通知,规定了用于计算商务、慈善、医疗或搬家等用途的汽车运营可抵扣成本的可选标准里程费率,该费率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该通知还更新了折旧的基数减少额,并设定了固定费率和浮动费率 (FAVR) 计划的最高标准汽车成本。
通知的目的和背景
发布 2026-10 号通知旨在根据 IRS 委托独立承包商进行的年度研究,更新可选标准里程费率。该研究分析了“汽车运营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以确定商务、医疗和搬家用途的标准里程费率”。
相反,慈善用途的税率并非由本研究确定,而是由《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 170(i) 条规定。
从业人员应注意,虽然 2026-10 号通知提供了具体税率,但其基本依据仍然与之前的收入程序相关。美国国税局指出,“使用标准里程费率的纳税人必须遵守 2019-46 号收入程序,除非该法律已被 2025 年 7 月 4 日颁布的《公法 119-21》(139 Stat. 72,通常称为《一项、庞大、美好的法案》(OBBBA))明确修改。”尽管标准费率很方便,但美国国税局提醒专业人士,“纳税人无需使用 Rev. Proc. 2019-46 中描述的证明方法,而是可以使用实际允许的费用金额进行证明,前提是纳税人保留了充分的记录或其他充分的证据。”
2026 年可选标准里程费率
美国国税局公布了 2026 年日历年的以下费率:
- 商业用途: 每英里 72.5 美分。这比 2025 年的费率增加了 2.5 美分。
- 医疗和搬家: 每英里 20.5 美分。这比上一年减少了 0.5 美分。
- 慈善用途: 每英里 14 美分。
该费率自 2025 年起保持不变。
务必告知客户,商务用途的可选标准里程费率基于对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分析,而医疗和搬家用途的费率“仅基于年度研究中的可变成本”。
立法对扣除的影响
2026-10 号通知的关键组成部分是美国国税局对近期立法(特别是《俄亥俄州商业和商业法案》(OBBBA))如何影响纳税人使用这些费率的能力的分析。
美国国税局指出,“《俄亥俄州商业、预算和预算法案》(OBBBA)第70110条永久性地禁止所有受第67条规定的调整后总收入2%门槛限制的杂项分项扣除,包括未报销的员工差旅费。”
因此,“本通知中提供的商业标准里程费率不能用于申报未报销的员工差旅费分项扣除,但某些教育工作者的差旅费除外。” 然而,该通知澄清,用于确定调整后总收入的扣除仍然有效。美国国税局明确指出,“美国武装部队预备役人员、全部或部分按酬劳领取报酬的州或地方政府官员以及某些表演艺术家有权在1040表附表1第12行中,将未报销的员工差旅费作为总收入的调整项进行扣除。”这些特定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企业标准里程费率”。
关于教育工作者,该通知对法律的适用进行了细致的阐述:“符合条件的教育工作者也有权将某些未报销的员工差旅费作为总收入调整项进行扣除,或者他们也可以选择在2026年1040表格附表A中逐项扣除”。
搬家费用扣除范围扩大
对于大多数纳税人来说,搬家费用扣除仍然暂停。美国国税局重申,“《俄亥俄州预算平衡法案》(OBBBA) 第 70113(a) 条永久性地禁止了搬家费用扣除,但第 217(g) 条适用的情况除外”。历史上,这项例外主要适用于现役军人。然而,根据新的指导意见,适用范围已扩大。
美国国税局的分析指出:“《俄亥俄州预算平衡法案》(OBBBA) 第 70113(b) 条新增了一项条款,将情报界的某些成员纳入第 217(g) 条的适用范围。”因此,2026 年,每英里 20.5 美分的搬迁里程费率适用于“根据军事命令搬迁的现役军人,以及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因工作调动需要搬迁的情报界人士”。
成本基础减少和折旧
对于负责维护客户车辆折旧表的税务专业人士,2026-10 号通知更新了作为折旧的商业标准里程费率部分。该金额对于计算车辆出售时的成本基础减少额至关重要。
该通知规定:“对于纳税人用于商业用途的汽车,2026 年作为折旧的商业标准里程费率部分为每英里 35 美分。”这比 2025 年每英里 33 美分的折旧额有所增加。
特殊估值规则下的最高汽车成本
该通知还更新了使用固定和浮动利率 (FAVR) 计划或特定估值规则的雇主所提供车辆的美元限额。美国国税局 (IRS) 指出,“就计算 FAVR 计划下的津贴而言,汽车(包括卡车和厢式货车)的标准汽车成本不得超过 61,700 美元。”
同样,关于雇主提供的车辆个人用途的估值,“2026 年首次提供给员工使用的汽车(包括卡车和厢式货车)的最高公允市场价值为 61,700 美元。”
此限制尤其适用于雇主选择使用“第 1.61-21(d)(5)(v) 条中的车队平均估值规则和第 1.61-21(e) 条中的车辆每英里价格估值规则”的情况。
生效日期
2026-10 号通知中概述的费率和规则适用于“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支付或发生的可扣除交通费用”。此外,对于雇主提供的车辆,最高公允市场价值限额适用于“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首次提供给员工个人使用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