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税局发布了 2026-6 号通知,对州带薪家庭和医疗休假 (PFML) 计划的管理给予了额外的过渡性救济。本指南延长了最初在2025-4号税务裁定中规定的非强制执行期,特别是关于雇主缴款所对应的医疗休假福利的征税和申报。
对于为参与州级带薪家庭和医疗休假 (PFML) 计划的州政府管理人员或雇主提供咨询的从业人员而言,区分已延长的豁免期和将于2026年生效的具体合规要求至关重要。
背景:2025-4号税务裁定及其第(4)项规定
要了解2026-6号通知提供的豁免,必须首先回顾2025年1月15日发布的2025-4号税务裁定所确立的基本义务。该裁定就州PFML法规下缴款和福利的税务处理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25-4号税务裁定的“第(4)项规定”。
该裁决认定,“根据州的带薪家庭和医疗假 (PFML) 法规,州政府向雇员支付的、归属于雇主缴款的医疗假福利金,应计入雇员根据第 105 条计算的总收入”。此外,该裁决将这些款项归类为“根据第 3121(a) 条和第 3306(b) 条规定,用于联邦就业税目的的工资,并且是第 3402(o) 条定义的第三方病假工资”。
因此,严格适用裁决 (4) 后,各州必须“遵守第 32.1 条及其他相关指南中适用于此类款项的就业税和申报要求”。鉴于这些要求带来的行政负担,美国国税局最初将2025日历年指定为过渡期,以“促进有序过渡到遵守这些规则”。
延期理由
2026-6号通知的发布直接源于各州实施带薪家庭和医疗假(PFML)计划的反馈。根据该通知,多个州要求延长或修改生效日期,“因为所需的变更无法在当前时间表内完成”。
财政部和国税局承认这些后勤方面的障碍,并表示“他们理解各州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来对其系统和州预算进行必要的更改,以履行其联邦所得税和就业税义务,以及根据第32.1条承担的相关信息报告责任”。基于此,国税局决定“将2026日历年视为国税局执法和管理的额外过渡期”。
2026日历年度救济措施的技术细节
所提供的救济措施包括暂停执行与雇主缴款相关的州政府支付的医疗休假福利的第三方病假工资报告和预扣税要求,以及相应的处罚。该通知将此项救济措施分为两个部分,适用于2026日历年度支付的福利:
所得税预扣和申报
对于2026年支付的特定医疗休假福利,“州政府或雇主无需遵守适用于第三方病假工资的所得税预扣和申报要求”。
因此,美国国税局确认,“州或雇主不会因未提交正确的信息申报表而根据第 6721 条承担任何相关罚款,也不会因未向收款人提供正确的收款人声明而根据第 6722 条承担任何相关罚款。”
就业税合规
关于就业税(FICA 和 FUTA),该通知规定,“州或雇主无需在日历年度内遵守第 32.1 条及相关法条(以及第 3306 条下的类似要求)”。此外,“州或雇主无需代扣代缴相关税款”,并且“州或雇主不会承担任何相关罚款。”
救济范围的限制:雇主代扣代缴的处理
从业人员必须谨慎对待此项延期的范围。 2026-6 号通知明确排除 2025-4 号收入裁定第 (5) 项中规定的过渡性救济措施的“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雇主代缴”(雇主自愿支付的雇员应缴款项)。
该通知指出:“本通知不将 2025-4 号收入裁定中宣布的过渡性救济措施的第三部分扩展至 2026 日历年度的雇主代缴。”
因此,对于 2026 日历年度,雇主必须将代表雇员向州带薪家庭和医疗假 (PFML) 计划支付的自愿缴款视为“根据 §§ 3121(a)、3306(b) 和 3401(a) 规定缴纳联邦就业税的工资”,并按照 § 的规定在雇员的 W-2 表格(工资和税务报表)上报告这些金额。 6051”。
结论
2026-6号通知适用于“各州在2026日历年向个人支付的医疗休假福利”。虽然这为各州和雇主在第三方病假工资合规方面提供了重要的行政宽限,但税务专业人士必须确保客户遵守从2026年开始的雇主代扣代缴的工资处理和报告要求。